十八大以来,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工作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要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,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、空间秩序混乱、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;制订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,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、河流、湿地、植被。
同时住建部将“城市双修”作为治理城市病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。去年年底印发了《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并在将三亚市成为首个试点城市后,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第二批“城市双修”试点城市。
2017年4月24日住建部再次发文,全面部署开展“城市双修”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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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为“城市双修”
城市双修”是“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”的简称,可概括为“治理城市病、改善基础设施、完善社区功能、修复环境景观”。
“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”是指用再生态的理念,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;用更新织补的理念,拆除违章建筑,修复城市设施、空间环境、景观风貌,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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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城市双修”涉及的工程领域